中广网宁波3月29日消息
(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楚云范华沈)75岁的吴老太怎么也没想到,在儿子死后不到半年,离家出走已近三年的儿媳阿英竟突然出现,并把自己告上了法庭,要和自己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和遗产。 近日,经宁波市慈溪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外来妻子生子后起异心 神秘失踪
2001年初夏,有一则消息在浙江省慈溪市范市镇传得沸沸扬扬,年逾四旬、气貌不扬、老实巴交的农民阿云领来了一个漂亮的川妹子。一时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人人都说阿云家真是前辈子修来的好福气。
川妹子名叫阿英,四川人,长相俊俏,具有川妹子特有的清秀风韵。阿英与阿云结婚已是再婚了,在四川她与前夫生育一子小恒,阿英把小恒带来慈溪时,小恒已经上小学四年级。说起阿英与阿云的相识,还要从头讲起。2001年春节,一个在慈溪打工回家过年的老乡陈某来到她家,打乱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陈某讲慈溪的生活有多好,阿英就萌生了去慈溪闯闯的念头。陈某讲去打工不如嫁过去,说他在慈溪认识一本地人阿云,虽然年龄大了点,但人忠厚老实,有几套房子和几个工厂,去了一定可以享福。阿英一颗不安分的心就动了去意,她毅然决定带着儿子离开生活了30余年的家乡,到慈溪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当她到慈溪了解了阿云及其家庭状况后,有些失望,老乡陈某说了谎话。但她见阿云人老实,也很勤劳,而且对她及儿子也不错,二人就于2001年8月9日登记结婚。二人婚初倒也和睦,生育一子小峰。
然而2002年夏始,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两人经常大打出手。2004年初到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离婚,但未果。2004年7月阿带着儿子小恒,丢下不足三岁尚在患病的小儿子小峰,并卷走家中部分积蓄,不辞而别。个中原因,各执一词,据阿英后来讲,是阿云太窝囊,没本事,生活过不下去;其婆婆及其兄弟姐妹看不起外地人,经常骂她和大儿子,并要赶她们出门,实在过不下去了。而吴老太讲是阿英在外面有外遇,抛夫弃子而去。
丈夫祸从天降 留下财产
阿英离家后,阿云要干活,年幼的小峰只能由年迈的吴老太抚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这个不幸的家庭又遭遇了不幸,去年9月13日阿云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肇事方赔偿阿云家属死亡赔偿金、抢救费、丧葬费、抚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0万元。并有留有一栋两底两楼新房子。阿云死后,吴老太带着小峰住在大儿子家的小屋里。吴老太常常跟邻居说,小峰的爸爸死了,妈妈跑了,她就是打工也要把孩子抚养成人,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也要把孩子托付给自己其他的子女抚养,决不能让在九泉之下的阿云担心。阿云死后留下的房子要给小峰结婚用,死亡赔偿金20万元,也要留给小峰读书、结婚生子。
匿迹儿媳突然现身 与婆婆对簿公堂
吴老太说,阿云死后阿英看也没来看,而是闻得有一大笔赔偿款后,召集40来位老乡以吊丧为名来处闹事,要求分割20万元赔偿金,继承阿云遗产,并要夺回自己抛下的儿子。后经村干部调和才离去。阿英见向范家索要无果,分别以分割20万元赔偿款、继承阿云留有房产为由把婆婆告上法庭。更让吴老太气愤的是,阿英还不知从哪里了解到,自己和老伴早年把老两口自己建的一间二层楼房也分给了阿云,现在阿英连这套房子也要求继承。
法官断案情理法交融 终化干戈为玉帛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阿英申请追加大儿子小恒为原告,经法庭审查,小恒为阿云继子,二者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符合原告主体资格,依法追加为原告。被告吴老太申请追加自己的其他两个儿子及一个女儿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庭审查符合有关规定,也准予追加。法庭根据有关证据认定阿英、小恒、小峰及吴老太对20万元赔偿款享有分割权,对位于吴老太居住的一底房屋享有继承权。认定位于新造的二楼二底的房屋为阿云与其父母共有,该房屋阿英、小恒、小峰、吴老太及吴老太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均由继承权。该案受理后,吴老太所在村170余位村民联名上书法庭,谴责阿英的不道德行为。吴老太怎么都不肯把自己抚养了三年的小孙子交给自己的儿媳,她认为媳妇现在要孩子完全是冲着死亡赔偿金和遗产来的。鉴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依法判决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承办法官力主调解,通过全方位、多途径做工作,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是阿云交通事故死亡所得赔偿款20万元,由小峰得74171元,小恒得23185元,阿英得16144元,余款86500元归吴老太所有;二是阿英、小恒、小峰可继承的两套房屋份额转让给吴老太,三原告可得46500元现金由吴老太补偿三原告所有款项已当庭履行。庭审结束年幼的小峰在也让妈妈领走了,吴老太心里感觉好像被刀割一样,她无可奈何地说:“孩子那么小,他妈妈就把他抛弃掉,现在看到遗产和钱的份上要带他走,真的很担心这个孩子地将来。就希望他妈妈能好好教育他,让他好好读书。不管怎样,奶奶这里永远是他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