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近日,我约几位朋友到家中吃涮羊肉火锅。我在五一大道某超市内购买了由该超市自制的两盒净菜,每盒价钱为6.5元。净菜里面有蘑菇、肉丸、粉丝、白菜、大蒜等。当时净菜上面用整张豆腐皮覆盖并用塑料膜包装,无法看到盒内菜的内在质量,等到第二天食用时我才发现,里面四个肉丸已有二个霉变。 由于塑料膜已经撕开,我家离超市又比较远。考虑到往返坐车的费用高于购买两盒净菜的价格,便只好自认倒霉。商家这样行为实在令人气愤。李先生
附记:时下,商家、超市出售搭配好的净菜、水果等新鲜蔬果由于方便省事,受到一些消费者的喜爱。但同时,一些表层新鲜里层变质的“净菜”也出现了,形成了鱼龙混杂的局面。记者从芙蓉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期他们接到了多位消费者的投诉。
金玉其外 败絮其中
消费者反映在某些小超市、商场内出现了经销的自制净菜不干净的现象。某些唯利是图的商家将霉变或腐烂的菜“精心加工”后,掺杂在新鲜、干净的菜内,以次充好对外销售。此外,有的顾客选购的是净鸡块,回家食用时才发现鸡块下面垫放着鸡脚、鸡杂,连鸡肠内的杂物也没有清除干净。有些商家还将腐烂的辣椒削去坏的,将剩余部分垫放在新鲜干净的辣椒下面,以鲜椒的价格出售。这些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消费者可获双倍赔偿
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因此,芙蓉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去超市、商场选购净菜时,要有自我防范的消费意识。首先应考虑到大型的超市、商场去购买。选购时,要认真查看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做到观其色、闻其味,并主动向促销员了解、咨询菜的内在质量,如果促销员含糊其词,最好谨慎购买;其次,一定要保管好自己所购商品的电脑小票。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交易行为的证明,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受到损害并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维护自身权利最基本、最重要的依据,遗失将给自己的维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再次,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选购的商品过期、变质或以次充好,可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超市、商场如果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