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一万元的声讯费债务
保姆之子恩将仇报抢劫东家
晚报讯
28岁郑岩棚坐在法庭上时,言语嗫嚅,其紧张模样很难让人将他与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可就是这个白净的年轻人,为逃避一万元的声讯费债务,跑到母亲曾做保姆的东家处,从容地杀人抢劫,临走时还打开了煤气。 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郑岩棚的妈妈2004年时在庄女士家做保姆,照顾她脑瘫的儿子小程。郑岩棚妈妈向她请求为自己高中文化的儿子谋一份差事。庄老板便安排郑岩棚到了自己任职的建筑监理公司上班,甚至还出钱让郑岩棚考了工程监理证书。
2005年春节前后,郑岩棚用公司电话拨打声讯电话产生一万元左右的巨额费用。庄女士指出郑岩棚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定,要他自己负担这笔费用。
郑岩棚不满意这样的处理,此时他的母亲也不在庄家做保姆了。2005年5月24日,他买了一把木柄羊角榔头携带至庄女士的住处。当时庄家只有保姆和初中毕业休学的小程在家,听到郑岩棚喊自己的名字,在里屋的小程听出是“妈妈单位的哥哥”来了,于是让保姆开了门。
郑岩棚一进门就问保姆钱放在哪里,保姆不知道,郑岩棚便动手在屋内翻动起来,保姆上前阻拦并大喊“抢劫了”!郑岩棚用榔头朝其头上击打数下,将保姆拖到厨房。郑岩棚用电线、毛巾将小程捆绑起来,将其也拖到厨房内。郑岩棚随后撬开柜子,劫得1万多元现金,本、外币银行存折、银行卡及身份证、房产证等财物,然后打开煤气关上厨房门,从容离开。小程后来获救,保姆则因颅脑损伤死亡。
昨天的庭审进行得很慢,郑岩棚自称“很紧张”,良心上对被害人有歉意,但对案情的确认却含糊其辞,甚至对丢在案发现场的榔头予以否认。此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记者 王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