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范静)由于工作单位一直未给自己发工资、奖金,李某将单位8万多元的业务款私吞。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李某是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