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案出台
卫生厅敦促各地各单位:突出自查自纠 主动上缴回扣
核心提示
22部委开展反商业贿赂风暴
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召开了第六次全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一个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内的高规格领导小组。
连日来,卫生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林业局等2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治理行业内商业贿赂的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相关案件。
昨天,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部署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省卫生厅也立即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医疗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将收受的回扣款上缴到广东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上。
省卫生厅副厅长兼纪检组长张寿生在昨天卫生部召开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指出,广东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单位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要上缴专项账户。
张寿生指出,近年来,群众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反映十分强烈,特别是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严重侵犯了广大患者的利益,而且严重腐蚀医疗卫生队伍,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最近,广东省又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广东省卫生厅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姚志彬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副厅长黄小玲和张寿生担任。卫生厅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即将下发。
各地、各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实施方案要于4月中旬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要突出三个重点:
突出抓好自查自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本单位涉及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等基本情况,分析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认真查找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上缴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账户。
突出抓好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组织专门力量收集、分析、排查商业贿赂线索,对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纪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主动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对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坚决纠正和防止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发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改进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记者廖怀凌、通讯员粤卫信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