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地处“沁水煤田”南部,全县含煤面积24O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0.4%,理论地质储量360亿吨,已探明储量87亿吨,是驰名中外优质兰花炭的主要产地。
近年来,沁水县安监局在局长芦喜善带领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化道路,实现了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批骨干矿井相继投产,煤矿装备水平和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攀升,瓦斯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生产,沁水县在全县煤矿强行推进采煤方法改革,目前,全县所有生产矿井均完成了采煤方法改革,实现正规壁式开采。通过采改,资源回收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了65%以上,有效减少了资源浪费,大大提高了矿井的服务年限,优化了安全生产环境。
沁水县在现有45座生产矿井中:高瓦斯矿井15座,低瓦斯矿井25座,高瓦斯突出矿井1座,高瓦斯突出危险性矿井4座。瓦斯涌出量之高,在华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都极为少见。
沁水县安监局迎难而上,三年来,全县投入安全资金近3亿元。主要用于瓦斯抽放、瓦斯监控、采煤方法改革、通风系统改造、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双回路电源建设等工程建设,下“血本”,上硬件。
一是“先抽后采”。目前,全县已有21座煤矿建立了35套永久性地面抽放系统,实行本煤层抽放,采取了边掘边抽、回采面预抽、采空区抽放、巷抽等多种抽放方式,多数矿井利用多套抽放系统并联运行、采空区和工作面分列运行的方式进行抽放,进一步提高抽放效率,有效扼制了瓦斯事故发生,近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
二是“监测监控”。在现有“数字煤矿安全”广域网络动态实时多级监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全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换代升级,目前,局监控中心和46座煤矿完成了“数字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网络系统换代升级工程,实现了远程在线监控和短信报警。三是“以风定产”。近年来,该局实行了行之有效的工作面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矿井风量规划采掘,以风定面,以风定产,进一步规范了矿井的采掘作业行为,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减少瓦斯的自然排放对大气造成污染,变废为宝,同时为煤矿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该县积极引导煤矿开展瓦斯利用,以用促抽。目前,职工和村民全部用上了瓦斯气,其余煤矿矿区职工生活也使用上了方便实惠的瓦斯气。同时,该县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力。近几年,该县对安全生产无保障、浪费资源、效益低下的40座矿井依法实施了关闭,关闭生产能力95万吨。投入1.2亿资金完成南凹寺等7座15—30万吨/年矿井改造工程和尉迟等8座煤矿15—21万吨/年矿井改造工程。建成了永红、侯村两个年产90万吨矿井,永安煤矿接替井也将形成60万吨的生产规模。
沁水县安监局一系列重要措施,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翟广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