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表态反对欧盟对中国鞋征反倾销税
鞋企规模效应成误解根源
本报记者李溯婉发自广州
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是不合理的,中方要求欧方重新对本案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估,作出符合WTO规则的裁决,以确保中欧鞋类贸易的正常发展。
这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昨天就欧委会批准皮鞋反倾销案的初裁方案阐述的中方立场。
崇泉指出,欧方对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裁决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对我皮鞋全行业征收统一反倾销税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不适当地选择巴西做替代国;对此案的倾销和损害认定都缺乏依据;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也不符合欧盟的利益;对中国鞋业的公开指责和相关评论与反倾销没有关系。
“欧方指责中国鞋类产业存在所谓的低价融资、税收减免、非市场化的土地租金等现象,其中引申出的补贴问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且根据WTO的法律规定,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两种独立的调查程序,补贴问题与反倾销并不存在直接联系,也不应当影响反倾销调查的结果。”崇泉说。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下称“商会”)也于近日发表声明,认为欧委会无视、歪曲中国鞋业基本上是市场化运作这个事实,在中国鞋业界强烈反对下,仍然作出了这个既伤害中国鞋业也伤害欧盟消费者的决定,商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商会会长霍晓虹指出,中国鞋的价格比欧洲鞋更有竞争优势,主要原因是劳动力、原材料成本相对较低,以及中国鞋形成的产业规模效应,这种正常的价格优势根本不是倾销。
据了解,中国鞋企中等企业规模为1000~2000人,被欧盟抽样调查的广州万邦鞋业有限公司、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员工都超过万人,分摊到每双鞋的平均管理费用、固定费用等相对较少。而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制鞋企业规模小,每家企业平均工人人数在20人左右,平均费用较高。中国中低档鞋的价格优势显而易见。
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发起人、广东创信鞋业董事长吴振昌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鞋企联盟昨天集体讨论无损害抗辩进展非常顺利,已经把经费、聘请律师等事项确定下来,具体的情况将于今天对外统一发布。
温州鞋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峰则说,商务部对此事的重视,大大加强了鞋企打赢官司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