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加已接受中国政府不判处其死刑承诺
本报讯(记者谢来)28日上午,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温尼辟市联邦法院开庭,就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接受遣返前的最后风险评估进行聆讯。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他已经代表当事人提出将进行风险评估的机构由移民部转为联邦法院。
在28日上午的聆讯中,赖昌星本人并没有出庭,而是由律师马塔斯提出要求更换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机构的要求。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的上诉后,此案就进入遣返前的最后风险评估程序,应由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做出评估,决定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国是否将面临风险。
但赖昌星此次则提出,要求法院更换评估机构,其理由是移民部进行风险评估并不适当,因为该政府机构已经接受了中国政府不判处其死刑的承诺,已经带有立场。马塔斯说:“目前,我们期望将评估机构由移民部转到持有独立立场的联邦法院。”
马塔斯还表示,温尼辟的联邦法院将在29日对赖昌星遣返案的一个附属案件进行聆讯,届时也将由他代理出庭。之后法院在近期不会对此案进行审理。他表示,法庭会在一个月之后就是否同意更换风险评估机构做出决定,但尚不知道下一次开庭是什么时候。《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