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审计整改公报:76人受法律制裁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审计署昨日发布《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公报》,这是2006年的第1号审计公报,也是审计公报制度建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个审计整改情况公报。
公报说,通过审计,促使有关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亿元,追回和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64亿元,按规定拨付使用滞留、闲置的资金117.62亿元。
另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472项,审计署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14起,213人受到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财政部纠正预算管理
2004年度中央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体制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分配行为不够规范等方面。对此,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进行了积极整改。
财政部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合理界定各部门各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基本支出的范围,逐步缩小中央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平存在的不合理差距。
———对人民银行实行费用专户管理,要求人民银行费用支出预算严格按部门预算方式编报,以防止其人均基本支出水平过高。
———从2005年起,将广电总局集中的中央电视台4亿元收入纳入预算,并从2006年起全面取消广电总局集中中央电视台收入留作自用的做法。
———督促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年初预算到位率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会同国管局等部门调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管理政策,要求在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优先动用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并如实反映公房出售收入结余情况。发展改革委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要求各地尽快编制完成“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对多报建设规模的项目和地区实施暂缓审批项目或暂缓安排投资等制裁措施。
———对年初落实到项目的资金未达到总量75%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在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这个比例已超过75%。
大部分中央部门完成整改
审计机关对38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查出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对此,大多数部门已进行了整改:
———12个存在预算编报不真实问题的部门中,已有10个将虚报多领的预算资金3.9亿元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并将1585.87万元上缴中央财政,纠正率为83%。
———26个违规转移挪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中,已有23个予以纠正,涉及金额8.73亿元,纠正率为81%。
———19个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单位中,已有17个撤销了账外账、“小金库”账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62亿元,上缴中央财政760.71万元,纠正率为77%。
———31个挤占具有专项用途资金的部门中,已有23个部门作了纠正,合计金额14.97亿元,纠正率为70%。
———3个违反规定擅自建设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的部门中,国土资源部已就航遥大厦问题申请补办立项审批手续,民航总局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挪用资金购买银通大厦问题正在进一步查处,旅游局违规建设的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分院和后勤基地项目已停工。
———11个部门、单位累计滞留闲置的137亿元财政资金中,已下拨88.48亿元,纳入2005年部门预算10.12亿元,退还中央财政1.77亿元,纠正率为73%。
———国家物资储备局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已催还欠款、归还储备资金合计2.94亿元,追回借出物资铝锭175.74吨。
———对部门2004年度决算(草案)编报中存在的不够真实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已调整决算和账目28.09亿元,纠正率达91%。
专项审计触目惊心
早报驻京记者艾勇综合报道
审计署昨日还公布了部分水利建设资金和水利项目审计结果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除此前已披露的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乱收费等问题外,审计结果还进一步揭示出当前国有资产投资决策失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
15亿元 逾15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被挪用买车等
2004年,审计署组织对太湖、淮河、海河和辽河4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河北等12个省(区、市)国家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85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至2003年底的实施进展情况。审计发现,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比较缓慢。截至2003年底,85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在“十五”计划期过半的情况下,尚未完成的投资有364亿元,占计划投资595亿元的62%;尚未开工的项目有425个,占计划的49%。山西、安徽、内蒙古、河北和吉林5省(区)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完成率均低于15%。
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这856个项目至2003年底到位资金234亿元,仅占计划的39%;而违规使用23.68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15.66亿元被挤占挪用于其他工程、办企业、出借或建房买车等,也影响了项目建设。
35亿元 35亿元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
一方面是大批水利建设项目因配套资金未落实而无法如期完成,另一方面却有大量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2004年,审计署对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机构和湖南、湖北等15个省(区、市)2002年至2003年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查了15个国债投入较多的水利项目。
这次抽查的354个项目中有109个未按计划建成。配套资金未落实是逾期未建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抽查的15个省(区、市)中,除广东、浙江两省落实较好外,其余13个省(区、市)有近119亿元配套资金未落实,占应配套的65%。
与此同时,共有35.85亿元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12.64亿元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73亿元 清华北大等18校债务总额近73亿元
部分高校大搞基本建设,造成了沉重的债务负担。2004年,审计署对教育部等中央部门直属的18所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债务、投资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这次被审计的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暨南大学。
272亿元 四大AMC违规处置不良资产272亿
审计署于2004年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部及所属114家办事处1999年至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的银行利用剥离之机,将以前年度经营损失转嫁给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此共收购违规剥离的不良资产169.18亿元。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这次审计共发现违规和不规范不合理处置不良资产272.1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