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记者金鑫)政府为保留友谊路最后一片榆树林,从黄金宝地中“抠”出5000多平方米绿地予以保留,使政府减少财政收入5000多万元。本报《少收5000万元保住一片绿地》报道刊发后,受到读者极大关注。 但近日多位读者致电本报称,友谊路上的老榆树林已建起了工棚,工地施工已对树木的安全构成威胁,实在令人堪忧。
一些建筑残土堆积在榆树之间
昨天下午,记者在友谊路市人大至报业大厦段看到,政府规划保护的一片榆树林已经被施工单位的工棚包围起来,虽然每棵大树都有绿色沙网的简单围挡,但一些建筑残土仍堆积在几棵老榆树之间,有几棵榆树已有明显的伤痕。在靠近报业大厦一侧的工地上,挖开的一处地基边,一棵榆树的树根已经裸露出来。一些工人似乎并不知道该处的树已被政府指定为保护对象,他们对记者说:“如果这里起楼,碍事的树一定得砍!”
政府规划榆树密集区为公共绿地
据市城市规划局有关人士介绍,报业大厦至市人大地段的土地中,有两片土地分别由北亚集团和黑龙江省高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竞拍获得;临近市人大一侧的土地未来规划建设成为占地面积1090平方米的城市音乐厅和占地4万平方米的时代广场。其中榆树密集区将建成城市公共绿地。根据道里绿化主管部门的绿化档案显示:该地段有榆树97棵,其中80岁树龄的6棵、40岁至60岁树龄的76棵。
施工单位未履行有关程序
据城管局绿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哈尔滨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绿地的,应当经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目前绿化处尚未接到有关的审批申请。另外依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封闭施工场地内的树木,由建设单位负责保护。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树木保护协议,并按照树木赔偿费两倍缴纳树木保护押金。但绿化处也未与相关建设单位签订协议。业内人士介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树木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树木。《条例》规定,在距离树木一米以内,不得堆放物料,两米以内不得挖沙取土、挖坑、挖窖。施工前必须将树木围挡在红砖砌筑的树池中,以免石灰及水泥等建筑垃圾浸润到泥土中对树木造成威胁。
一些围观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来这个工地看看这些老榆树,担心哪棵榆树会有生命危险,希望政府不惜重金保留下的这片绿地能够免遭厄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