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管理漏洞诈骗380万元
南开警方远赴吉林擒回主要犯罪嫌疑人 成功破获巨额“挖账”案
2006年1月26日深夜,在吉林图们驶向北京的铁路沿线公路上,一辆警车正高速行进,车上坐着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沙冬明和他的队员们。 此刻,他们正在沿途追赶图们至北京的火车,因为他们此行奔赴吉林,所要缉拿的涉嫌参与重大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正在此列火车上。为防止狡猾的嫌疑人中途下车逃匿,沙队长在途中不停地拨打着手机,一边向分局领导汇报情况,一边与当地以及铁路警方通报案情,并很快与列车上的乘警取得联系,如发现嫌疑人徐某即先行扣押。
很快,乘警反馈回令人振奋的消息,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扣押,并约定在敦化站移交嫌疑人。天已泛白,呼啸的警车驶进了敦化车站。经过交接,犯罪嫌疑人徐某的双手被戴上了一副锃亮的手铐。至此,这起利用银行管理漏洞诈骗380万元巨款的犯罪团伙3名主犯落网。本组撰文
通讯员李浩 金杰 记者常健/城市快报
警方接报惊人案情
380万巨款“失踪”
2006年1月9日中午13时许,公安南开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某房地产公司的会计于某报案,该公司在本市X银行南开支行存入的500万元人民币被转账拨走了380万元,而调度这笔钱所需的转账支票和预留印鉴明明由自己妥善保管,如今钱却不翼而飞了,实在是莫名其妙。
经过与银行方面对账查询,发现这380万元已于几天前被人转账到了同在X银行开户的某针织有限公司的账户内。
领导挂帅专案侦查
迅速冻结相关账户
接报后,分局领导意识到案情重大,当即责成分局经侦支队对案情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了解,该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在X银行开设了一般账户,并于次日分两笔存入了500万元。12月29日这天,一个小个子男人拿着盖有该房地产公司预留印鉴的空白凭证领用单来到银行,领走了一本该房地产公司的转账支票。转天,一名50多岁的男子自称是天津某针织公司职工,持转账支票将380万元转到了针织公司账户内。当民警对这家针织公司账户进行调查时发现,其开户时间是2005年11月28日,距房地产公司开户时间相差不足一个月,可以推断这个账户就是为这次转入巨额款项而开设的,而在该账户转入380万元之后的一个星期时间里,便先后被人分10次转出了317万元,最后一次就在3天之前的1月6日。此时房地产公司账户内还剩余120万元、而针织公司账户内也仅剩余的63万元,随时都有被人继续转账提取的可能。
为避免房地产公司遭受更大的损失,警方迅速采取措施,对这两个账户的资金予以冻结。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委托有关部门对相关票证进行了司法鉴定。经鉴定,转账支票、空白凭证领用单所盖印文与房地产公司在银行预留鉴章卡印文根本不是同一个印章盖印形成,也就是说,有人伪造了房地产公司的印鉴,堂而皇之将巨款转走了。
很明显,这是一起经过精心预谋的金融票据诈骗案件,于是南开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由王惠明副局长亲自挂帅,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
寻根溯源严查细访
剥茧抽丝锁定主犯
两家公司在短短时间内在同一银行开户,这其中有何奥妙?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得到两家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章印模并进行伪造的?针对已掌握的情况和线索,专案组民警随即分兵几路对涉案单位与人员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民警很快搞清了房地产公司和针织公司分别在X银行开户的原因。
据房地产公司的于会计讲,2005年12月中旬,一个在H银行工作的朋友朱某请他帮忙,为X银行揽存业务,事成后会有相应回报。于会计与单位负责人沟通后觉得,在哪里存钱都是一样,还能落个人情,于是答应在X银行开户并存进了500万元。但令人费解的是,存款过程中出现一个小花絮,应对方要求,公司需将其中100万元先在G银行河东某支行开立账户,并于3天之后划回到X银行账户上。民警随即找到朱某了解情况,得知朱某也是替别人帮忙。经追查,民警终于将策划这笔揽存业务的发起人锁定在董某身上。
然而通过走访X银行工作人员,民警却了解到,该房地产公司开户存款500万元是在2005年12月下旬,由Y银行工作人员房某从中牵线搭桥的。据此民警立即对房某进行传唤,房某交代房地产公司的500万元存款是其朋友张某介绍来的。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也通过询问针织公司老板张某,弄清了该公司在X银行开户的原委。原来2005年11月份,张老板在与朋友徐总小酌时,谈起公司资金运转不畅的事,徐总闻听当即许诺帮忙给其引资。几天后,徐总便通知他先到X银行南开支行开立账户,等候资金进账。张老板喜不自胜,于2005年11月28日在X银行开立了账户,并按徐总的要求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印鉴、转账支票交予其保管。
2005年12月31日,徐总告诉张老板已经有380万元入账,但现在还不能动这笔款项,要等到2006年1月4日后才能使用。满心欢喜的张老板千恩万谢,好不容易等到了时限,便急着让会计查询账户,这一查却让张老板傻了眼,账户里的的确确进了380万元,可是这笔钱在几天里又陆续被转出了317万元,而这几天内能调动这笔资金的唯有徐总。
这个徐总和前期侦查指向的焦点人物董某、张某是什么关系?破解这一谜团成为侦破此案的关键。
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民警发现此案中密布着一张巨大的关系网,董某、张某和徐总3条主线盘根错节、千丝万缕,根据初步推断,这是一个熟知银行各项业务和操作流程,专门找银行漏洞、挖墙脚的犯罪团伙。他们精心预谋从一个企业弄来资金存进银行,再通过拉关系、托朋友,想方设法把这笔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这种作案手法俗称“挖账”,熟知业务的老民警一语道破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鬼蜮伎俩。
搞清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专案组逐条理顺案情脉络,虽然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在实施作案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设计周密,但还是露出了马脚。专案组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将董某、张某以及徐总等人列为主要抓捕对象,同时进一步从银行账户着手,紧紧抓住案款流向深追细查,顺藤摸瓜,力争找到其他突破口。
很快民警发现,一笔73万元的款项从针织公司账户转入了本市东丽区一家银行的个人账户中,民警赶至该银行调查得知,这笔钱已于1月6日被该账户主人提取了现金。
据工作人员讲,提款人高某30多岁,身材瘦小,与在X银行领取转账支票的小个子男人情况相符。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于1月12日下午将高某抓获。经讯问,高某供述这73万元是受张某委托,利用他的账户倒取现金,取款后将钱交给了张某。同时承认了2005年12月29日,他受张某委托从X银行领取转账支票的事实。
神勇战警追赶列车
一网打尽7人团伙
这起案件引起了市局武长顺局长的高度重视,要求各警种通力协作,力争在农历春节前破案。
1月16日中午,专案组获悉,本案主犯之一的张某目前藏匿在河北省邢台市。专案组立即研究决定由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沙冬明率领抓捕组,连夜奔赴邢台市。17日中午,抓捕组在河北省邢台市高速公路口严密布控,成功地拦截闻风欲驾车继续外逃的张某并连夜将张某押解回津。经连夜突审,张某交代了从预谋到实施犯罪的全部过程。
此后,专案组进一步加大了对张某的审讯力度,全面梳理了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于18日下午将银行“内鬼”丁某抓获。1月22日上午,专案组获得线索,董某藏匿在吉林省延吉市。此时正是春运高峰期,车票、机票均已售罄。为了不贻误战机,沙冬明副支队长再次请缨,率领抓捕组冒大雪驾汽车远赴千里之外的延吉市实施抓捕。
抓捕组星夜兼程赶到延吉市后,立即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董某的暂住地进行蹲堵。此时的延吉气候异常寒冷,民警连续蹲堵守候48个小时后,在屋中将董某擒获。
经就地突审,抓捕组获悉另一名主犯徐某也藏匿在延吉市,不久前与董某分手,此刻应该正在驶往北京的列车上。获此线索后,为防止狡猾的徐某逃脱警方视线,沙冬明副队长果断率领队员,连夜驾车沿铁路线追赶火车,对嫌疑人徐某进行追捕,于是上演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董某、徐某两名主犯落网后,抓捕组马不停蹄,押解嫌疑人冒雪破雾驾车20多个小时于1月27日早晨安全返津。同时,市内专案组也连续出击,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房某相继刑事拘留,并追缴了部分赃款赃物。至此,这起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于春节前夕成功告破,涉案的7人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追缴回赃款、赃物折合180余万元,目前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
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年50岁,他与比他略长几岁的董某、徐某都是无业游民,徐某平素里衣着笔挺,很有老板派,而且总是标榜自己如何精通经营理念,所以一直被圈子里尊称为“徐总”,而实质上他一直是四处云山雾罩、骗吃骗喝的货色。这3人相交多年,虽然没有办成件像样的生意,可各自却都招揽了一群手下和拥趸。
自2005年夏天起他们开始预谋利用各自的关系跑来资金“挖账”,可是运作数次都因为中途生变而功亏一篑。
这一次他们选中划款转账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管理不是很严格的X银行作为“挖账”的对象并进行了分工,由张某负责联系银行揽存,通过王某结识了G银行工作的房某从而与X银行挂上了钩;由董某负责联系企业在银行存款,通过多层关系找上了房地产公司的于会计;而徐某则找到急需资金的针织公司,以给该公司融资为名,让其提前在X银行开立账户,并骗取了该公司的支票、印鉴,一切准备工作很快就绪了。
2005年12月26日,董某授意房地产公司在张某联系好的X银行南开支行开立账户并存入400万元,在G银行河东某支行存入100万元,在由张某通过G银行中的内线丁某搞到了房地产公司预留的印鉴印模后私自伪造,再于29日将这100万元从G银行划入X银行的账户中。之后,张某又通过房某获得了房地产公司在X银行所开立账户的账号。
2005年12月29日上午,在张某指使下,其“小弟”高某拿着伪造好的房地产公司空白凭证领用单领取了一本转账支票。
转天,董某持转账支票将380万元转到了针织公司账户内。之后几天内分10笔陆续从针织公司账户内转出317万元到多个账户。所幸专案组接报案后当机立断,及时冻结了涉案账户,才不致这笔巨款全部落入张某等人的口袋。
2006年1月9日报案当日,董某又将一张填有52万元的针织公司转账支票通过关系提取了现金,使骗款总额达到369万元,所得赃款被张某、董某、徐某以及为“挖账”出力有功的王某、房某、丁某、高某等人俵分,而且在短短数日挥霍大半。发现账户已被冻结后,张某等人急忙外逃。
这起案件的发生,给一些企业和银行敲响了警钟。那些管理比较松散、办理业务较粗疏的银行应以此为鉴,及时吸取教训、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对于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各项防范措施,推行客户IC卡验身制度,即只能是持有IC卡的客户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事宜,这样即使不法分子通过其他手段窃取私刻印鉴,也无法使罪行得逞。
再有,个别银行内缺乏职业道德、贪图私利的工作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透露银行内部的一些操作程序、工作内容,甚至向不法分子提供属于保密性质的账户号和印鉴模等客户资料,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此警方也正告个别银行工作人员不要为了一点私利,轻易泄露内部信息。
同时,此案也提醒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取大额资金等业务的企业单位,应经常与银行对账,不要轻易相信类似到某某银行存款会得到一定的好处费等说法,从而避免落入他人的圈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