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交法尘埃落定6月1日实施
机动车无过错最高赔5万 允许吉祥号牌公开拍卖
□时报记者 王宽和
时报讯
昨天,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部地方新交法实施办法、浙版新交法尘埃落定。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的一些争议条款落定,这些条款将对全国各地的交法实施细节制定起到借鉴作用。
穿高跟鞋不得开车
《办法》草案原先规定,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不能赤脚或穿拖鞋开车,同时还不得穿后跟超过6厘米的鞋。但昨天通过的《办法》则修改成:不得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现实生活中,女生非常喜欢穿高跟鞋,但从6月份开始,女生开车出门时可要注意了,不要因为穿了高跟鞋而被交警频频敬礼。
这个规定对小个子女生来说,是尤为需要注意的。当然,这个规定并不排除对男士的约束。
无过错撞人最高赔5万
目前,对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提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是减多少、赔多少则一直存在争议。《办法》对此做了量化规定,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要承担10%至20%的赔偿责任,不过赔偿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这个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强调“撞了不能白撞”,在考虑到机动车一方的情况下,更考虑有效保护公共交通中处于弱势的行人的安全。
骑车“双放手”将被罚
在街上,偶尔会掠过一辆自行车,车主双手离开车把(俗称“双放手”),嘴中哼着小曲,一路跌跌撞撞地向前冲,把旁人吓出一身冷汗。
以后“耍酷”将要付出金钱的代价。根据规定,如果骑自行车、电动车出现这种情景,将被罚20元。
吉祥号牌可以公开拍卖
目前,社会上有个别单位用来接送小孩子上下学的客车,不符规范和超载现象时有发生,给孩子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用来接送学生或幼儿园孩子的客车,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车辆标准,还要有统一的专用标志。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交通安全违法累积记分无满分记录。
同时,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周围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要设置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