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魏丽英)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药品在医院的销售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昨日,成都市妇幼保健院与23家药品供应商共同签订了“整治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双方共同约定:医药企业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药品供应;医药企业不得私自给医院任何好处费、开方提成费等,医院也不得以所谓的“捐赠”“赞助”“业务宣传费”“推广费”等名义向医药企业要求给付费用;医院不准接受或索取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医药企业不得按货款的一定比例暗中给予相关医务人员回扣;如果医药企业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涉嫌违规行为,医院有权予以停用并终止医药企业的药品销售工作,并报成都市卫生局备案;如医院的医务人员违规收受回扣或索取报酬,医药企业可以向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