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3月29日专电(记者罗博、马俊)日前,宁夏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银川市蜂蜜生产企业及商场超市的蜂蜜产品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竟达到60%。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蔗糖含量、卫生指标及标签、标志不符合新的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在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蜂蜜产品有:武汉武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蜂蜜”、山东枣庄市海石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和广西荔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蜂蜜”。产地为北京的“百花”“慈生堂”蜂蜜、宁夏永宁县十里花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十里花”蜂蜜均达到新标准规定,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据了解,新的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已从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流通领域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照新标准规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淀粉类、糖类、防腐剂、增稠剂、澄清剂及工业生产物质等。否则不得以“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而只能称为蜂蜜制品,如:调制蜂蜜膏、调制蜂蜜液等。同时新标准对理化指标、产品名称、包装、标志等做了强制性规定,以便于消费者能够一眼就能从蜂蜜产品的外包装上分辨出产品质量的优劣。
对于此次抽检中不合格的蜂蜜产品,银川市质监局已责令不合格企业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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