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所高校违规收费8.68亿元
教育部 发改委 财政部联合进行整改
本网北京3月29日讯记者郄建荣2003年,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在内的18所高校违规和不规范收费共计8.68亿元。 这是审计署今日发布的2006年第1号(总第13号)(下)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
在这个审计结果公告中,审计署通过审计,发现18所高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违规和不规范收费仍然存在。2003年,18所高校收取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64427万元,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010万元,自行设立并收取辅修费、旁听费等7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等5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3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等554万元,共计8.68亿元。
部分高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
部分高校财务及校办产业管理较为薄弱。
一是收支反映不实。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二是有些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至2003年末,13所高校有1.73万个已结题科研课题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仍分散滞留在已结题项目,未发挥效益;三是部分校办企业管理不严,有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如清华大学所属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在1995年至2003年3月间,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隐瞒部分销售收入等,私设小金库2138万元,并以发放奖金、对外投资和支付合作方红利等名义支取大量现金。
在披露这些问题的同时,审计署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
关于18所高校违规收费8.68亿元的问题。目前,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收费政策和相关规定;发改委、教育部等7个部门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关于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甚至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的问题。有关高校均已按规定调整账目,纳入学校财务报表统一核算。关于13所高校有17397个科研课题已结题但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仍分散滞留在已结题项目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到目前为止,有2所高校全面完成了相关课题的结账工作,其余高校正在按规定进行整改。
对清华大学所属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隐瞒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并以发放奖金、对外投资等名义支取大量现金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
这18所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暨南大学。
18所高校违规收费情况
违规收费项目
金额
未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 64427万元
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 6010万元
自行设立项目 7351万元
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 5219万元
强制收取服务费 3284万元
重修费、专升本学费 554万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