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云川实习生高姗姗)海口市南宝路富骅大厦一些业主买了房后,开发商却没有依照合同按期办理房产证。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开发商却以各种借口拒付。
28日上午,富骅大厦的业主朱女士等人向记者反映,他们2003年购买了富骅大厦的房屋,并付清付款和办理了按揭手续,购房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后90天内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售房方将按照已付房款百分之一赔偿损失。 业主先后多次找到开发商询问房产证一事,对方都称半年后或几个月后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但至今已三年过去了,房产证却仍没办下来,开发商也无法说清到底何时能办下房产证。业主要求开发商发按合定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每次都找不到负责人,下边办事人员也以种种借口推脱。后来开方商表示,你们去法院起诉好了。这些购房户们说,开发商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实在太令人气愤了。
记者随后就此事找到富骅大厦开发商办公室,很长时间都无人告知负责人在哪里。后来几经周折,才与一位被称是开发商方副总经理的陈某通上电话。陈某在电话里称,房屋产权纠纷问题法院还在审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是特殊原因造成的。陈某始终没有提及违约和开发商如何兑现违约责任等问题,并对记者说,有事去问他们的法律顾问。
3月29日,富骅大厦部分业主向记者表示,如果开发商再不承担违约责任,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