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康)消费了就应当掏钱,找个理由就想吃霸王餐这哪里能行?3月28日晚,海口一周姓男子吃饭消费拒不买单,还因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金宇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
记者从金宇派出所了解到,28日晚9点半时,一名周姓消费者和一男一女在东沙路一酒家吃饭,点了130元钱的菜。 在吃第二道菜时,发现盘子边上有一根短头发,遂叫来服务员交涉,服务员报告领班后,领班当场决定对这道菜免单。吃完饭后,另一名前来协商的周某等认为因为发现其中一道菜有头发,不同意买单。服务员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周某一行便往外走,在门口被保安人员拦住。双方再次在门口发生争执。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酒家怕事态扩大,于是打110报警。
110民警和辖区金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情况,酒家服务人员称周某一行人等吃霸王餐不买单,无理取闹。周某则说是吃饭时在盘子边发现了头发,所以不能买单。但民警当即了解到周某是其弟弟消费发生争执叫他过来的,并不是当事消费者。因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110民警和金宇派出所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调查。但遭到周某阻止,并破口大骂警察。民警立即进行解释,周某不听,用脚踢伤了两位民警的手指和腿部,还将警车的右侧车门拉弯损坏。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周某一行强制带回派出所。
说法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周某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依法被处以10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