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袁先生询问:四年前,他的儿子在某学校就读期间突患乙型脑炎,虽及时送往医院,但病情突然,终抢救无效死亡,他询问这种情况学校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东方国信律师所罗荣律师解答:袁先生之子袁某虽然在学校得病,但由于袁某所得病为乙型脑炎,且系爆发性急症抢救无效死亡,是一种偶然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校是不可能预见和预防的,该学校对其已尽到应尽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王焕娟 特约记者 符琼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