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头一句,就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一荣一耻,爱憎分明。
自古以来,在中华民族历史上,不乏爱国志士。反过来说,卖国求荣者也不鲜见。在东方巨龙腾飞的今天,再次强调要分清大荣大耻,是时代的新要求,也是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 对祖国的炽烈感情,要大胆而尽情地展现和表达,并在行动中付出真爱。
我们想起世纪伟人邓小平,他就从来不掩饰自己对祖国、人民的这种情感。到现在,无数人还记得他那句著名的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正因为如此,他赢得了世界的尊重。外国友人这么评价他:“邓小平的伟大就在于他对他的国家和民族的无比忠诚。”伟人如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以爱国为荣的。中国人和祖国之间,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感人故事啊。
大荣大耻,并非抽象。从概念范畴看,以爱国为荣不仅是一个普通的道德标准,而且也是一个包括了法律、道德和信念三个层面的公民生活规范。就单纯从这份情感上看,内容也相当丰富、实在、具体,通常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其一,对祖国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都深怀感情,无论何时何地,都自觉去保卫它爱护它,哪怕为此献出一切;其二,对祖国独特的文明和文化传统,都自觉加以了解、热爱和传承;其三,以祖国为荣,就要对党充满感情,对人民充满感情,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感情。祖国不是虚幻的,不是简单的山水人家,这种爱是不可割裂的,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以热爱祖国为荣,就必须以危害甚至分裂、背叛祖国为耻,这不可含糊。国家不强大,个人能强大?国家不统一,民族能振兴?每个人,都要从心里把国家的兴衰与个人荣辱联系在一起。爱国,就是爱自己,让我们尽情地表达对祖国的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