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廊扎场子坐收“保护费”
李文涉黑团伙案昨一审宣判,“老大”被判死刑
集中食宿、统一剃平头;在酒廊扎场子,坐收“保护费”;寻衅滋事,致1人死亡、3人轻重伤……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李文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老大”李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进酒廊充当“黑保安”
李文是杨家坪的无业人员。2004年11月以来,李文先后纠集刘波、刘军、李小芬等10人(另外4人另案处理),在九龙坡区、渝北区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方便管理和统一行动,李文花钱在杨家坪工学院附近租下两套民房,供团伙成员集中食宿;按李文的吩咐,团伙成员“发型”均统一为光头或平头。
2003年10月,杨家坪极地酒廊正式开业,经人引荐,李文以当“内保”为名进驻酒廊。随后,该酒廊经理李某拿出1万元作为李文等人充当“保安”的费用。2004年11月,李文又先后安排刘波、刘军等人进入该酒廊当“内保”,以非法手段对酒廊提供所谓的“保护”。李文等人在酒廊按月领取报酬,但除“扎场子”外并没做任何具体工作。
女友滋事“老大”杀人
未满22岁的李小芬是李文的女朋友,她在极地酒廊楼下摆了个夜市摊位,经营夜啤酒、抄手、汤圆之类的东西。而在此之前,酒廊楼下原本有家经营项目差不多的夜市摊位。为吃独食,李文曾多次指使手下掀对方的摊子,并让人给附近餐馆的服务员打招呼,“不准向酒廊送外卖”。
2005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李小芬、刘军等人在酒廊楼下夜市摊位因琐事与一女顾客发生争吵,该女顾客的朋友张某等人从酒廊内赶来声援。李小芬随即打电话通知李文等人,并示意另两名兄弟伙到酒廊音控室内拿砍刀。李文等人赶到现场后,持砍刀对张某的朋友谢华进行砍杀,致谢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谢华系重型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死亡。
“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文通过订立组织纪律,安排成员集中住宿等形式,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为壮大组织实力,采取在酒廊充当“黑保安”及垄断夜市摊生意等手段聚敛钱财,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通过实施有组织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遂以三罪并罚判处主犯李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6名团伙成员被分别判处8-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被害死者亲属分别获得11035元至141404元不等的经济赔偿。记者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