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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北市场广场上竖立着清代十二帝塑像。3月29日中午,当记者来到此地时,诧异地看到,清代十二帝塑像脚下的说明文字,竟然使用了国家有关部门严令禁止的繁体字,并且有些文字使用不规范。记者当即请教了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
记者看到,清代十二帝塑像脚下的文字说明,标题采用的是黑体字,文字说明采用了楷体字,均不是书法作品。经查看,顺治皇帝福临的文字说明中,出现了“查吏安民”字样;而康熙皇帝玄烨的文字说明中,则为“察吏安民”。另外,清代十二帝塑像脚前的说明文字,无论是黑体字,还是楷体字,统统采用了繁体字。当地一位40多岁的男子说:“沈阳是清朝发祥地,既然竖立了清代十二帝塑像,就应该使用规范文字说明。和平区北市场是沈阳历史、经济、文化的象征,使用错别字、繁体字,直接影响了沈阳形象。”
当天下午,沈阳故宫博物院研究室主任、史学家佟悦先生认为,“查”与“察”的意义没有太大区别,但是用在“察吏安民”上,还是“察”字更准确些,这有考察、观察之意,而不宜使用“查”字。此外,清代十二帝塑像的文字说明,不宜对清朝历代皇帝做更多的评价。
沈阳市语委办有关人士介绍说,使用繁体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等。北市场广场清代十二帝塑像,既不是文物古迹,其文字说明字体又不是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更不涉及题词、招牌的手书字。所以,清代十二帝塑像前的文字说明使用了繁体字,应该及时纠正。本报高级记者邱宏摄影黄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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