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宝宝的话
宝宝:这些天,我老想着接你回来时的事。我清楚地记得那是2001年11月30日下午3点多,前一天我到你生父家里送衣服,发现他们对你一点都不好,让你睡在炕梢,就给你盖了一个小薄被,还不给你做饭吃。
我回家后和你大爷一夜没睡,当时就商量好,就算他欠我的5000多元钱托费不要了,我也要把你接回来。到了你生父的家,先是答应了他不给我托费的条件,但我要求他和我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我想领养你,可他就是不去。没办法,就让他出一个字据,他又说不会写。我领着你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他还是写不出来,原因是怎么写都怕犯法,担心我以后去法院告他。
没办法,我怕你冻着,就只好领你先回来,我左手牵着你的手,右手拎着你的衣服,方便袋也破了,衣服还老往下掉,勉强走了200多米到了公路,在西环南打了一辆倒骑驴回了家。一进门,你就高兴地蹦着说:“到家了,到家了!”
我一直想着这件事,就去买了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准备这几天好好研究,为你讨公道。可是我向好几个人进行法律咨询时,都说我有病……2004年2月20日再次写给宝宝的话
今天我在电视上看《东方时空》报道的一位大学生被害的消息。其中有一句话让我想到了你的身世,这句话就是“合法公民”。我联想到你的亲生父母把你生下后,又丢下你,我觉得这就是犯法。你从一出生,就应该是合法公民,就应该受到保护。你的第一监护人,理所应当是你的亲生父母。
可是你的父母丢下你不管,我找到你的生父,他口口声声说要培养你,可实际上好像不是那回事。他可能抓住了我的心理,又钻我对你好的空子。
宝宝,这么长时间你大爷几次在街上看到你的生父张某,几次让他来看你,张某都不来。有一天,他终于来了,就在这一天我让你管他叫爸爸,同时还告诉他,你的生日要到了,让他给你买点礼物。
15日,他又来了,给你买了两套衣服、两双袜子,另外还有100元钱,因为他长得特别黑,从这天起,只要有人一问衣服是谁给你买的,你马上就说是你的“黑爸爸”买的,还十分自豪,让我看了很心酸。我就在这一刻暗下决心,对待你以后的生活,我尽心,即真心无二;我尽力,即尽我所能,做到我所能做到的一切!(杨硕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