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东京3月29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福冈地方法院29日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二战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表示不服,将向福冈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须田启之在判决中认定,强掳中国劳工和强迫中国劳工做苦役是“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的共同不法行为”,但又采纳“国家无答责”法理,即原告不能向日本实施《国家赔偿法》前的政府行为索赔,并认定原告具有赔偿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已过,驳回了原告的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