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何益霞报道昨日,记者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南京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也可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待遇。
据了解,新政策规定的参保范围除以往规定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还新增了灵活就业人员。 所以,新政策实施后,用人单位招用民工、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为他们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参保费用。
在缴费比例上,缴费单位缴纳比例为2%,缴费个人缴纳比例为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以市劳动部门公布基数的3%缴费。因此,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失业后,不分居住地和户口性质,按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失业保险还处于两级统筹的状况,各个县级统筹区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均低于市级统筹区。而且市级统筹区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达421元,最低也有338元,而县级统筹区平均只有200多元。而实行失业保险统筹后,所有的参保职工将统一缴费、统一待遇。(4版《民生通道》)
(编辑 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