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克湘的《关于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十五”期间,国家、省、地共投入近4.4亿元地质灾害治理经费,使4万余人得以安居乐业。
《报告》介绍,2001-2003年期间,因公路、采矿等工程活动,连续引发我省多起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特别是2003年,12起59人死亡的地质灾害中,有7起52人死亡事件与工程活动有关,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伤亡事件超过自然因素。
《报告》介绍,2003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实行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明确国土资源、经贸委、教育、建设等部门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转变灾后救济观念,救灾资金前移用于地质灾害移民搬迁。
《报告》还介绍,2005年省政府第104次省长办公会议已决定,安排2000万元建立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十五”期间,国家、省、地共投入近4.4亿元地质灾害治理经费,对思南县城等近百处地质灾害点和工程导致的300余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和灾民搬迁,使4万余人得以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