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正职“一肩挑”减少乡官三百一
长治市乡镇机构改革思路亮点频出
本报讯
(记者刘宇)作为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惟一试点市,在进行了3个月的摸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后,长治市的乡镇机构改革于3月24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3日晚,长治市专门召开会议对此进行安排部署。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伴随着乡镇党委换届进行,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
据悉,长治市的此次改革中,乡镇干部将实行交叉任职,党政正职全部实行“一肩挑”,乡镇内设办事机构在3个以内从紧设置,事业机构仅保留2个,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和分流安置。由此,长治市将精简乡镇行政内设和事业机构760多个,分流人员1400多人,减少乡官310多名。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亮点频出:一是转变职能、重心调整和理顺县乡事权关系。通过改革,乡镇的主要职能界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强化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二是党政干部交叉任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原来的11名至12名控制到7名至9名,全市132个乡镇试行党政正职“一肩挑”,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并且班子成员年龄要以35岁左右为主体,25岁左右至少有1名,不配备不占职数的领导职位。三是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撤并乡镇。现有人口不达1万人的乡镇,在这次改革中原则上予以撤并。四是机构设置从严从紧。乡镇党政机构可综合设置办事机构,在乡镇和村之间不设中间层次的管理机构;事业机构保留2个,动物防疫、农技推广等以公益性技术服务为主的机构纳入县级职能部门服务网络。五是人员编制精减紧缩。行政、事业编制在现有基础上将分别精减10%和10%-15%,并要确保在5年内只减不增。六是建立“以钱养事”公益事业服务机制。政府对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经费补助不再按单位人数多少安排,而是按单位承办政府交办社会事务的多少给予专项补助。七是建立科学考评新体系。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对干部进行考核,对乡镇事业单位的考评,要逐步由上级考核和内部考核为主转变为以农民和服务对象考核为主,将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