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苏伟城市快报一名男子在嫖娼后趁卖淫小姐不备,将其手机偷走,在返回市里的路上被警方抓获。日前,嫖客、卖淫女及其所在的理发店老板娘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付某,男,今年27岁,湖北省孝感市人,在本市做装修工。 由于一人在本市打工,闲暇时付某便到塘沽区闲逛,并在王某(女,41岁)经营的理发店内与卖淫女刘某发生了一夜情。3月9日晚9时许,付某又一次乘轻轨来到该理发店内,与王某协商后以140元成交。随后王某将刘某叫出,自己拿着钱离去。
3月10日凌晨5时许,付某起床准备离开时,见刘某还在熟睡,便将其挂在床边的手机盗走,经估价,该手机价值1200余元。刘某发现手机被盗后,立即通知了老板娘王某,但因害怕她们的违法行为暴露,便没敢报警,只有自认倒霉。
此时付某正打车去轻轨站,当车行至塘沽区火车站附近时,恰逢警察拦车检查,付某以为自己盗窃的事情败露,非常害怕。其可疑的举动引起警方的注意。讯问中,付某交代了嫖娼及盗窃手机的事实。
昨日,塘沽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及介绍、容留卖淫罪依法将付某、王某批准逮捕,卖淫女刘某也被公安机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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