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谭然通讯员郭儒村城市快报男子武某尾随下班女青年回家,趁夜拉掉居民楼内电闸,并趁被害人出来查看时,用地砖将其砸昏,后入户盗窃现金、手机等财物共计300元。日前,南开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24岁的武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郭某下班回家途经南开区三纬路时,被武某盯上并尾随其回家至楼道内。见郭某进入屋内,武某便拉掉楼道内的主电闸,趁郭某开门出来检查时,用一块大理石地砖猛击郭某头部数下,致其当即昏倒在地。随后,武某将郭某拖进屋内,趁黑抢走她的女士挎包一个(内有现金80元及各种银行卡)身份证、手电筒及手机一部(价值100元),而后仓皇逃走。
民警接报后赶到,并将武某当场抓获。经诊断,郭某的伤情已构成为轻伤。
法官提醒
南开区法院马志国法官在此提醒,夜间是犯罪分子作案的“黄金”时间,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上下夜班的女同志,应尽量选择热闹的街道或搭伴行走,一旦发现有人尾随应及时拨打110报警,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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