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先生是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名供货商,2004年10月份开始给外地某品牌商场在淄博所开分店供货,1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由于无力承担这家零售商开出的条件,到今年3月中旬,他已无法继续维持生意。最近,龙先生向本报倾诉了自己的遭遇。 截至记者发稿,龙先生已经回到了哈尔滨老家。
龙先生是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名供货商,2004年10月份开始给外地某品牌商场在淄博所开分店供货,1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由于无力承担这家零售商开出的条件,到今年3月中旬,他已无法继续维持生意。最近,龙先生向本报倾诉了自己的遭遇。截至记者发稿,龙先生已经回到了哈尔滨老家。
拖欠货款、收费增多
2000年,我在东北老家开了个店,是经营进口食品的。说实在话,自己开店搞经营,产品销路不很理想,但还能挣下钱,一年纯赢利7万多元。后来听朋友说,自己干不如给超市供货,只要把货提供给超市,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操心了。
2004年10月,我来到淄博寻找合作方。与超市合作要竞标,中标的供货商才能把商品摆在货架上。进超市时费了很大劲,先是研究超市的经营理念,再就是研究自己商品的市场前景,还作了市场调查,托人写了竞标书。最后,我的商品终于进入了这家超市。当时我很高兴,准备鼓足劲大干一场,谁知道,给超市供货与我当初预想的大相径庭。
2004年10月,我开始给超市供应糖果。刚开始供货时,货款还能一月一结,后来成了2个月一结,3个月一结,到后来4个月才能结一次货款。货款不能及时到位,下一批货就无法及时供应。去提货只好先赊账,这样的恶性循环,不光我的经营陷入僵局,给我供货的单位的经营也受到连累。
作为一名供货商,我手下有不少人为我工作,都等着这些货款发工资。为了能早一天结货款,我到处托关系,走门路,请客送礼。这买卖做得太累了。
这还不算,超市还会以各项名义克扣货款。我记得刚供货时,因为供的货少所以进场费也少,大约每年一两万元,其他也只收取一些仓储费、管理费等。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想到,超市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到目前为止,营业人员管理费、自行车存放费、更衣室费甚至连工作人员服装费都要由供货商提供,这些费用一个月甚至高达6000多元,而我一年在这家超市的销售额大约为二三十万,对于我这样一个规模较小的供货商来说实在难以承受。
打折,无法承受之重
更让人头疼的是,出于商业竞争的需要,超市没完没了地打折、让利,这些统统要供货商埋单。
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超市都会搞优惠,所有的优惠折扣全部要供货商支付。还有店庆、新店开业等庆典,供货商都要掏钱。这些活动频率很高,有的活动周期也很长。就拿五一来说,从4月中旬,超市就开始“大酬宾”,活动一般会持续到5月中旬,这一个月的折扣全部都要由供货商承担。
拿我的例子讲,有的时候,我经营的进口食品按照八折优惠,一块巧克力我少赚20元钱的话,一天卖出30块巧克力我就损失600元,还有其他糖果、饼干和饮料,这样打一天折扣,我就要损失2000多元,一个月下来就是几万元。
在惨烈的竞争环境中,不少供货商通过先加价,后打折的方法吸引消费者,将自己的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我为什么不能采用这种方法呢?
其实,先加价后打折的方法不是万能的。首先,我经营的主要是食品,价格加不上去。一个大件要是加个一二百,可能觉察不出来,而食品加10元钱消费者就觉得提了不少钱。而且要是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商品上,会造成同一种商品在淄博的各个超市有不同的价格,相互竞争的商家不会让你这样做,消费者也会有选择地购买,最后还是对供货商不利。
货物损坏,自己承担
还有件事情让我无法理解。在超市销售,货物丢失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损失也由供货商自己承担。
我提供的糖果都是进口糖果,比如巧克力全是法国进口的,一块是200元左右,最便宜的是丹麦饼干要100元一包。这些东西进入超市后很容易被摔坏,或者被偷。这些损失都由我承担。
2005年2月份,我结货款时发现有2000元对不上账,找超市经理一问才知道,一些巧克力、饼干丢了,还有一些摔坏了卖不出去,这部分损失要供货商自己承担。当时我就觉得特别冤,管理费交了,进场费也交了,怎么货物丢失、损坏仍然要供货商自己承担?超市方面始终不肯承担这部分责任,供货商也只能吃了这个亏。
(记者孙轶群薛忠瑜)编后: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段平常经历,这是一个在业界早已公开的秘密,这更是商业竞争中的一次真实记录。我们无意于袒护,更不想批判,但龙先生的经营经历让我们重新审视残酷的商业竞争,着重思考如何构建区域的和谐商业环境。读完本文,对于供零矛盾,您有何解决妙招?对于龙先生的经历,您有什么话要说,请广大读者见仁见智,将您的声音反馈给我们。电话:13793318088,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