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气初装费应否取消”引发多问
还有旧用户担心“二次收费”吃亏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孙朝方报道:“广州管道气初装费应否取消”引起持续热议。若取消初装费,如何解决新旧用户的利益问题?将初装费打入气价成本是否可行?记者就各方反映的热点进行了调查采访。
打入气价等于变相收费
家住华工大的姚先生表示,将初装费打入气价,在心理上难以接受。有没有考虑到旧用户的利益?若“一刀切”对已交了初装费的用户不公平。而且,这样等于“没有解决公众关注的该不该收初装费的问题”。姚先生认为,一旦打入气价,新用户实际上还要“变相”交初装费,旧用户则变成了两次交费。“但如果新、旧用户实行不同的气价,又该怎样确定收费年限?一直这样收下去,新用户也不干啊!”姚先生说,关键是这样做是否合理?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表示,目前不少市民因气价贵而“弃”气用电,若取消初装费,估计用气的市民会增多,有利于减轻城市用电负荷。但如何向旧用户交代,是有关部门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房屋转手能否退初装费
姚先生还认为,解决管道气初装费问题,将其打入气价成本的做法行不通,可能引发更多矛盾。他建议,由人大介入,重点监督已收取的初装费的去向,公用事业本该为纳税人服务,不能一说亏损,就老想着掏百姓荷包。市民陈先生来电称,收初装费用来改造气源厂、建设管线等的说法站不住脚。难道坐公共汽车也要先交钱修路、建汽车厂?市民齐女士则反映,日前她想将一套安装了管道气的五年楼龄房子卖掉,提出买家负担管道气初装费遭拒绝。律师告诉她,因为这些费用是在收楼时交纳的,不能算在楼价里。齐女士不解,既然已将房子卖了,为什么还不能收回自己投入的初装费?
不用管道气也交初装费?
“六年了,我从未主动申请,也没用过管道气,若初装费取消,我交的3000元怎么办?”市民伍先生昨天来电说,像他这样的所谓“用户”,在小区里有不少。他住中山大道丽景大院,2000年单位分房,入住时,被要求先交3000元管道气初装费,否则不能拿房产证。伍先生说,入住至今,他一直使用瓶装气,从未用过管道气,但煤气管道还是接进了他家。“装电话、上网都要个人申请,没申请怎么也强制进门?”更让他担忧的是,六年来,煤气公司从没上门检查维护过管线,“室内管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发生泄漏等意外事故,该由谁负责,政府还是煤气公司?”伍先生表示,他曾多次要求煤气公司拆除户内部分管线,对方表示,分到房子就等于已经申请了管道煤气,要拆除须先交100元。
人大代表:煤气初装费明年还会追
本报今天消息 就煤气初装费提出询问的市人大代表朱永平今日在媒体表示:“通过询问会,看到政府部门的态度是诚恳的,也让我更加了解了初装费的原由,我感觉很满意,询问会为我接下来提出建议议案提供了依据。”他表示,“我会继续关注跟踪此事,希望明年可以召开听证会,让初装费进入法律程序,以致最后的取消。”(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