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海口市一家在建商场在广告宣传中,用国歌歌词谐音作广告词外,涉嫌虚假宣传被海口市工商局查处。 该商场在墙体广告词中有“钱进,钱进,钱进进”及“投资15万赚298万”词句,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在广告词中的“钱进,钱进,钱进进”,以国歌歌词谐音进行商业宣传太荒唐,且“投资15万赚298万”的宣传语,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此外,该广告未到工商部门登记擅自对外发布,已经违反了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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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话题:商场用国歌谐音做广告词是对国歌的侮辱? 正方:简直是对国歌的侮辱!是对民族精神的侮辱!可悲的商家败类为了赚钱什么都不顾了。有钱没文化是目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看着上面的歌词,哪广告词的肤浅表露无遗. 这是在犯罪. 反方:无伤大雅!是很有创意的广告词,迎合了一些商家的胃口和消费者的心里。广告语就是需要创意,有创意才有发展。商场用国歌谐音做广告词是谈不上对国歌的侮辱。 【支持正方】【支持反方】【参加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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