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4月1日起,民政局将对申报2005年底社会办福利机构资助的福利机构进行审核。社会办福利机构想申报资助的,须在4月20日之前将有关申请表格上交。
记者上午了解到,市民政局目前已启动了2005年度社会办福利机构资助评审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资助的福利机构必须是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同时还应是按照统计月报制度要求,已向区(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报送2005年入住统计月报表的社会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