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3月30日电(记者刘卫国)记者从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获悉,澳门、珠海口岸警务协作机制自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澳门保安司有关人士表示,为加强澳珠口岸地区的警务联络和治安管理、有效打击跨境犯罪、更好地为内地与澳门居民提供警务服务,在近日举行的第九届粤澳警务工作会晤中,广东省公安厅和澳门保安司就建立口岸警务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同意在粤澳警务合作渠道的框架内,实施澳珠口岸警务协作机制。
澳珠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内容包括:处理涉及澳珠口岸地区的警务;受理、处置报警;向出入境旅客提供警务咨询服务;联手打击在口岸地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收集并相互通报涉及口岸地区的跨境违法犯罪情况等。
澳珠口岸警务协作区为珠海市拱北、横琴、湾仔口岸和澳门关闸、内港、路凼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