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齐晟博) 不久之后,长春市将实施新的基准地价。
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洪珠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完成了新一轮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统一了城市中心团和各分团的地价体系,地价总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新地价将更加符合长春市土地市场的客观实际,近期即可公布实施。 市府新址周边国土年内完成拆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05年,长春市各项建设用地得到了及时供给。全年共预审农用地1884公顷,通过9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补整合用地空间1900公顷。全年出让国有土地1620万平方米,总成交额42.9亿元。
李洪珠会上表示,今年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对经营性用地将全部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同时以更新城市基准地价为契机,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土地出让金水平与土地市场发展水平相统一。
在土地收储方面还将尽快完成19块棚户区的前期测算,抓紧实施拆迁,确保全年改造棚户区125万平方米。并将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周边土地的收储能力,以北人民大街台北大街至长新街段、吉林大路、轻轨、伊通河两岸、环城高速等市政府重点项目周边土地为重点,对中期有经营价值的先期储备,并实施拆迁整理,对在近期可出让的适时拍卖挂牌出让。
针对南部中心城区开发建设,年内还将完成282万平方米集体土地的征地审批工作和长春市政府新址周边区域国有土地的拆迁工作。土地闲置两年将被收回
土地供应方面,今年经营性用地计划将控制在500-600公顷。为防范可能出现的开发商变相囤积土地的行为,今年还将尽快出台防止囤积土地相关文件。对闲置未满两年的,也将加大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力度,督促开发建设。对闲置满两年的,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土地储备,按城市建设的需要,进行重新配置。拖欠征地补偿费用不办新用地手续
今年还将根据《长春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长春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同地同价,对拖欠征地费用的用地单位,将不为其办理新的用地审批手续。
同时,通过制订《长春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