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仕全
“一药多名搞晕医生害苦病人”,有媒体报道,一种药物竟有54个商品名,同样的疗效,药价却相差太大。
这几天笔者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因为感冒到药店买药,发现相关药品姓“感”的就有好几个,什么“感康”、“感通”等,弄不清谁的疗效好。 后经旁边人提醒,一看说明书,才知道这个“感”姓家族的通用名称是“复方氨酚烷胺”。
笔者认为,“一药多名”也是耻。耻在不讲诚信,蒙骗患者,一是有关部门,媒体报道相关管理部门竟然“年批万种新药”,“万种新药”中,一药多名的为数不少。仅2004年,受理药品注册报批的10009种新药中,几乎没有真正的新药。二是药厂药商,由于我国的制药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能力不高,研发能力不强,药厂为了创收,往往用一药多名来炮制新药,新药重复上市,价格重复抬高,因此创收多多。三是医院药店,虽然医院药店容易因一药多名造成的混乱而被“搞晕”,蒙受用药差错的安全风险,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药多名的新药使他们创利不少。老百姓看一个感冒要好几百元费用,就有这类新药的功劳。此外,一药多名还“搞活”了媒体医药广告,以及为此做广告的明星们。
在知道真相后,老百姓当然很恼。在前不久结束的“两会”上,这类“害苦病人”的一药多名饱受代表委员的批评。笔者注意到,为“医治”一药多名,国家药监局日前采取了重新修订颁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以及强调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措施。笔者想,要把这些积极的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拉网式的清理核查是少不了的。同时,必须得有办法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反规定者必须受到制裁。
另外,卫生系统也要对用药的医院系统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从用药环节上杜绝这一现象。当然,广大群众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可别再当“冤大头”。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30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