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超家庭收入5%可提取公积金
本报记者崔鲸涛报道 从明天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市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应急了。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制定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将从4月1日开始实施。
另外,本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限定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贷款期不得超过30年。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5%
可提取
在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中,除原来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外,又增加了五种情况,即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同时,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也可以提取,而在此前的办法中有关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并未予以明确。
建立账户12个月以上
方可贷款
在贷款条件方面,新规定比以前要求更高了。按照原来的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就可以申请贷款。
新规定则规定,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借款人年龄有了限制
按照原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
新规定中,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办法适用人群还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直、国管、铁路部门,是多个公积金规定的统一,贷款和提取条件的宽严不能一概而论。规定的贷款期限截止到70岁,与北京以前规定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相比,确实是严了,但与铁路部门以退休为最长期限比,就显得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