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燮理记者李晓明
晨报讯妻子聘请私家侦探查找丈夫外遇证据,丈夫却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日前,普陀区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一审判决,由于过错在于男方,故对其离婚诉请不予支持。
居某夫妻俩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 然而,可能是婚后双方感情逐渐转为平淡,丈夫居某一段时间时常深夜不归,妻子莫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于是聘请私家侦探对丈夫进行跟踪。
去年年底某日,居某与一女子在宾馆开房,被莫某所聘的私家侦探跟踪发现,莫某于是带人在门口守候。当晚8时许,居某与一女子手挽手地走出房门……
面对妻子的指责,居某辩解说,他们两人在宾馆内是为了翻译资料。相反,他认为妻子派人跟踪他的行为是对自己的极不信任,于是向莫某提出离婚。
尽管对丈夫的不忠行为感到不满,但莫某仍念夫妻之情,并担心离婚一事殃及女儿,因此不同意离婚。在庭审过程中,莫某出具了丈夫与同一女子在不同时间开房的证据材料,而居某均以开房是为了翻译资料为由否认有外遇一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居某、莫某有一定婚姻基础,婚后又建立了相应的夫妻感情,根据妻子莫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今夫妻关系不和的过错在于丈夫居某,因此对居某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