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颜斐通讯员伊莉)记者昨天了解到,为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度,朝阳区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要求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的精神,于商事审判庭试点推出《对作出的裁判进行答疑的规定》,并在该庭内正式实施。
该规定明确了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裁判文书进行答疑;此外,还明确了答疑的主要内容,包括判决主文的具体含义;裁判文书中对证据的认证情况;裁判文书说理部分的具体含义;裁判文书依据的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具体含义;提起上诉的相关问题;裁判文书生效后如何执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