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小精灵” 当街乞讨 留影者须交150元
22岁小伙长得像个娃娃
“我是小精灵,今年22岁,身高90厘米,体重只有14公斤,是贵州省人,自出生就没有牙齿,听力差得很......”昨日上午9点,在小西门百丽运动店门前的人行道上,一个自称叫张精灵的小伙当街乞讨,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围观。
小伙年龄遭质疑
记者看到,在“小精灵”的面前,一张4开纸打印的“个人简介”用5块小石头压着,其右手边摆着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塑料盆,里面丢满了向路人乞讨来的1元、2元和5角的零钱。 “小精灵”称,自己来昆明很多年了,在家乡还有一个老父亲。从路人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小精灵”的身世引起了他们的同情,但也有人对“小精灵”的年龄提出了质疑。一名姓张的先生表示,“小精灵”说自己22岁,他如何能证明?他问“小精灵”:“你有没有身份证,看了身份证我们才可以相信你说的话。”“小精灵”听了显得脾气很大,用他很小的手指着张先生说:“我是残疾人,坐汽车、火车都不用买票,要身份证干什么。”张先生说,残疾人也要身份证。“小精灵”情绪很激动,从凳子上站起来说,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要拍照,先给150元”
当有人拿出相机和手机要给“小精灵”拍照时,他不愿意了,称拍照可以,要给150元钱。还有人说,请电视台来给他录像,“小精灵”听了,赶忙说录像要300元。而对记者提的问题,“小精灵”显得非常老练,要么不回答,要么就会发脾气。
有市民认为,这种类似的乞讨者在昆明太多了,有些乞讨者甚至会纠缠行人,有的还动手动脚,扰民的现象很多。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相应的办法,加强管理,在城市繁华地段不应有乞讨者出现,否则对城市形象有很大的影响。
昨日下午4点时,“小精灵”仍在同一地方乞讨。路边的保安告诉记者,他身后背着的旅行包已经装满了钱,至少有150元钱。记者联系了残联和城管部门,但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他们表示对这种残疾乞讨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管理办法。实习记者 宋奕辰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