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刘海金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江芸涵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4月1日零时在全国正式启动。记者(以下简称记)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海金。
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涉及四川多少地区?
刘:我省将在20个市(州)、38个县(市、区),152个乡(镇),304个小区进行抽样调查。
记: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刘:目前,全国有6000万残疾人,其中,我省有456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9年,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行一次新的抽样调查十分必要。将为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为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与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记:到目前为止,我省此项工作进展如何?
刘:省政府研究了我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狠抓了组织机构建设;完成了抽调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了抽调经费;准备了抽调物资;进行了抽调试点;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分组检查指导了38个抽中县(市、区)的各项准备工作。
记:被调查户应该怎样配合调查?
刘:积极参与调查是被调查户应尽的义务。调查登记时,被调查户的申报人应根据调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被调查内容,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记:这次的调查数据将会怎样使用?
刘: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将对本次调查获得的不同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同时,对调查数据反映出的有关残疾人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题研究课题,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