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施工、边变更设计、边追加资金,此类现象普遍存在于政府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
本栏采写本报记者潘黎陈婷童顺鸣
浣花溪畔,一个气势雄伟的仿古建筑显现雏形。3月29日,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倪卫国告诉记者:“工程正在严格按计划实施。 ”
这个建筑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四川省博物馆———省政府组织实施的第一个代建制项目。
“四位一体”弊端多
一个立项概算5000万元的项目,最后完工决算需7000余万元-———类似的“超概算”现象,普遍存在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工程中。
原因何在?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博物馆项目代建办主任崔广义认为,在传统的政府投资体制下,财政把工程建设资金直接拨给项目使用单位,由该单位自己负责工程建设和使用,增加面积、设施、提高档次的冲动就很难避免。由此,建设中边施工、边变更设计、边追加资金似乎成了常规,项目投资总额少则超20%左右,多的超预算1倍。
这种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体制,还带来三大问题:使用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建设管理则是外行,项目质量和工期无法有效控制;其次,各单位基建办分散在各个行业,作为所有项目总出资人的政府无法进行监管,不仅造成人、财、物等资源浪费,也给建筑单位和包工头“勾兑”机会,滋生不廉洁行为;再次,由业主搭建基建班子,项目完工即解散,以后项目质量一旦出现问题,无人负责。
“交钥匙”阻拦“勾兑”
代建制应运而生。
所谓代建制,是指对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即“交钥匙”工程制度。
在去年初启动的省博物馆代建项目中,省博物馆不再具有项目业主身份,但有权向项目管理公司提出合理的使用要求,而政府与项目管理公司则为合同关系。
当出资方与建设方由以前的行政关系转换为合同关系后,好处显而易见———一是利于控制超概算。因为项目管理公司是专业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想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追加费用做不到了。同时,合同一般会特设节约提成的奖励办法。倪卫国对此深有体会:按照合同,如果省博物馆工程造价超概算,精正公司将被罚款。
二是有助于防止腐败。代建制将建、管、用三者分离,阻断了“勾兑”的途径。一个例子是,以前政府的大型工程建设中,到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投诉者不少,而总投资达3
个亿的省博物馆项目开工1年来,有关部门
没收到一件投诉信。
三是利于解决政府行政部门代行业主的老大难问题。既让使用单位摆脱繁琐的基建工程建设,不再分散正常工作精力,又克服了由业主组建建设班子、外行进行管理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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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一“代建”就灵
省发改委和省招监办有关人士认为,处于探索阶段的代建制有待完善:
一是直接委托代建模式潜藏危险。项目管理公司因是政府独资公司,如果资金上出了问题最终还得由政府来托底;同时政府工程集中由一个公司代建,相当于把原来分散于各单位的基建办合为一个大“基建办”,有可能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
二是项目管理公司要与政府签合同,谁来代表政府成了问题。因为代建办是临时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而省、市、县政府不可能直接出面签订合同。
三是代建中如何发挥使用方的作用,如何采纳其在建设中的合理意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是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代建中如何更好协调配合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关键。目前代建办的组织形式较松散,相关部门存在职责不明以及“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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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代建制模式
目前国内有3种代建制模式:一是由政府设立直属事业局-———公务局,作为政府的代理业主代建工程;二是政府成立国有投资公司,直接委托其作为代理业主代建工程;三是政府代建办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公司作为代理业主代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