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31日讯只因企业专利意识淡薄,原本属于自己的技术,被经销商抢先申请,企业因此当了“被告”不说,经营上还受到巨大损失。后来,企业以“虚假宣传”和冒用“产地名称”将该经销商告到省工商局。
张某是潍坊市临朐县一经销铝型材的商人。 2002年,他与龙口金穗铜铝材厂签订了6年的承包合同。头两年,张某在使用企业技术的同时,偷偷以个人名义申请了23项外观设计专利。之后,他与企业撕毁了合同,在临朐当地生产厂家购进劣质铝材,在产品打上“龙口”的产地标记,包装上印上“龙口铝材”字样。因“龙口铝材”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盛誉,因而,张某年批发销售假冒“龙口铝材”上万吨,非法获利千万余元。
去年5月31日,张某竟以“涉嫌10项专利侵权”为名,将金穗铜铝材厂推上了“被告席”。今年2月,“金穗”则以“虚假宣传”和“冒用产地名称”为名,将张某告到省工商局。可张某搬出专利进行抗辩,称专利中有“龙口”字样和汉拼,构不成冒用。省工商局经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得知,“一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内容。鉴于此,责成潍坊市工商局和临朐县工商局对张某予以查处。目前,案子正在查处中。(赵彬瑞孙致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