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555消息(记者王红卫)近日,海南电网乐东供电公司尖峰变电站两员工向本报反映,5年来,他们都是超时工作,但却没有领到一分钱加班费。
3月20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而就在当天下午,举报人孙某被以“工作需要”调往条件更为艰苦的千家供电营业所了,而另一举报人邢某则直接以“工作不称职”为由被停职。
2001年3月,尖峰变电站建成,孙、邢二人于电站建成时进入该站工作。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巡视电站区域内的高压设备,并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排除线路故障,做好各种问题、故障记录,保管好各种仪器仪表等。
据二人反映,该站从运行第一天起,就根据供电公司的管理规定和人员分配,实行了“两班轮换、每班两员”的工作方式,5年来一直未有变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尖峰变电站有4名工作人员。如按每班两人工作8小时计,该电站每人每天值班1.5个,每月工作时间长达360个小时,整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1倍还多。为此,孙、邢二人多次向公司索要加班费,但均未果。
就此,乐东供电公司总经理胡福表示,公司于今年2月出台了一个文件,公司实行“四班制、三班倒”的工作模式。因此,不存在加班问题。
根据国家电力故障安全处理操作制度的规定,变电站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有两人值班。若出现故障需要处理时,一为操作人,一为监护人。而记者在尖峰变电站墙上看到的《变电站运行管理》规定值班制度也明确规定:变电站由正副两名值班员值班。
孙、邢表示,虽然该公司已于今年初实行了“四班制、三班倒”的工作模式。但由于配备的人员没有到位,其实直到现在,以前“两班轮换、每班两员”的工作方式实际仍在延续,没有实质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