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7日,74岁的陈桂梅老人在和平区惠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老人3月9日因风湿性心脏病入院时,心衰严重,躺都躺不下来,现在可以安稳地睡觉了。老人的女儿高兴地说,这家医院的医疗水平好,服务态度好,病房的条件和卫生环境都不错。 更主要的是,住了快20天院,总共才花了一千五六百元钱。
和平区惠民医院是我市首家平价医院。自开诊以来,受到了患者的普遍欢迎。像陈桂梅老人一样,这些患者都成为我市健全卫生服务供方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的受益者。
我市有城市低保人员16.76万。为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委、市政府几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5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改变了城市居民无论大病小病都跑医院的情况,使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了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社区首诊、门诊与住院相结合、“事中救助”的分级医疗救助原则,为贫困居民的求医问药铺设了一条“绿色通道”。不久前,在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副市长王玲还代表沈阳市交流了经验。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夯实供方基础
与其他大城市一样,沈阳市区的医疗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医院。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自身生存,往往不重视防病保健,忽视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患者提供价格低廉的全科医疗服务。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社区卫生工作汇报,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挂帅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列入2006年为群众办的24件实事之一;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社区调研,最终明确了将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重心向基层社区逐步下移的思路。
近年来,我市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区属基层公立医院、企业中小型医院都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体系中,同时,适当吸纳民营资本,建设了5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零距离”服务和“卫生进社区,健康进家庭”等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渐得到患者的接受和认同,在行风评比中,群众的满意率达到了95%。到目前为止,我市三个中心城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4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被评为“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单位”,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了100%。
分级医疗救助扶助贫困居民
我市的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此,切实保障贫困居民的治病求医需要,就成为更加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一方面舍得投入,一方面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分级医疗救助制度。
2003年,我市就引进了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UHPP),在铁西区、和平区开展贫困居民救助试点,两个区政府每年投入200万元,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社区门诊与医院住院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经过两年试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贫困居民人次,比上一年增加105%,88%的救助对象认为减轻了就医的经济负担。在试点的基础上,2005年11月,市政府投入4000万元,在全市城镇全面启动了医疗救助工作,共覆盖了16.76万特困居民。截至目前,全市得到医疗救助的特困居民达29143人次,救助资金770.48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我市城市贫困居民看不起病的困难。
目前,全市共确定了188家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救助的特困居民首诊到社区,社区无法诊治的患者,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这一办法,能够合理利用社区卫生机构与医院的资源和服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花费,减轻特困居民的经济负担。
我市还实行了门诊与住院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救助基金负担特困居民住院费用的6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3000元;负担社区门诊费用的7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60元,特困居民家庭成员间可以调剂使用。
“事中救助”,也是我市行之有效的一种救助方式。目前,特困居民在就诊时只需交纳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政府救助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月与政府救助基金结算。同时,我市还采取“二轮救助”的办法,在年度终末报销结束后,根据资金剩余情况,对符合政策的部分特困居民进行二轮救助,提高这部分特困居民医药费的实际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80%,救助面由特困人口的5.4%提高到19.95%,并确保了救助资金全部用于特困居民。
今年,市政府已确定,将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及社区卫生服务,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的支持。(倪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