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19岁的姜某以在商场安放炸弹为名勒索两万元,被警方成功抓获(本报曾予报道)。昨天上午,李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2月13日,姜某购买了一张IC电话卡,从12月15日下午4时20分许,多次给李村某大商场拨打电话要对方准备钱财,称将引爆已安放在专柜内的两枚炸弹,并威胁不准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