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讯(记者蓝信光林春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的审判理念,把法庭搬到飞机场,仅用一个小时就快速调解审理一宗离婚纠纷案件,充分化解了矛盾,不但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受到省高院的赞扬。
据了解,原告汪某系三亚市某旅游企业员工,1999年和在三亚市某企业工作的程某相识、恋爱,2000年4月结婚,育有3岁小孩。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原因,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汪某便于今年3月7日向市城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月8日下午4时,案件送到民一庭承办法官李柔翰手中。
李法官了解到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已就离婚纠纷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程某因工作需要被调到新疆乌鲁木齐工作,将于同日下午5:20坐飞机到乌鲁木齐,现已到达机场并办理登机手续。考虑到被告一到新疆,本案审理时间即随之延长,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会增加,大量的时间将被耗费在法律文书送达的路途上。为了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李柔翰法官电话联系被告,让他在机场等候,同时立即向庭长张雄汇报,张庭长又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听完汇报后,急当事人之所急,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凤凰机场,灵活办理案件,并派车辆送李柔翰法官、书记员小沈和原告汪某直奔机场。为了节省时间,李法官带上相关法律文书,并在车上填写。他们到达机场时已是4点半钟了,被告程某正在机场门口等候,法庭就在机场候机室开了起来。
随后,李法官一边向原、被告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一边向双方了解案情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确认原被告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对孩子、财产等问题都已处理好时,当即让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本案顺利审结。这时,时钟指针指向4时55分,离飞机起飞只剩下2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