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自1998年开始筹划,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省共实现政府采购额154.4亿元,节约资金20.6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1.75%。采购范围由货物类拓展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规模逐年扩大。 2005年,各地把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纳入了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力度,采购规模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我省自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以来,由简到繁,逐步规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财政部要求,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如分散定点采购、煤炭集中采购、车辆统一保险、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单位货物类采购等若干专项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操作采购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为准则。为提高工作质量,我省开发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的联网、联购、统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促进区域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提供技术支持和操作平台。同时,通过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的内部、外部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促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要分别设立,并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目前,全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立79个,集中采购机构设立52个。其中,13个市(地)都设立了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有65个县(市)设立了管理机构,有38个县(市)设立了集中采购机构,合署办公的有10个。全省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有604人,实现了管采分离。
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佩钢介绍,由于政府集中采购强化了预算约束,按照法定程序运作,实行公开、公平竞争,净化了交易环境,提高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有效保护了国内产业、民族产品、支持国内企业发展。据悉,我省在采购过程中,突出了两个优先,即优先采购省内、国内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为支持哈航汽车销售、促进地方汽车工业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支持哈航汽车销售的具体政策。2005年9月,在为环保系统配备专业用车时,优先购买了哈航“赛豹”公务车。(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