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涂露芳)航油价格刚刚上调,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就应声而涨。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宣布,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
此次调整不涉及包括香港、澳门航线在内的国际航线。国家发改委称,提高燃油附加费主要是考虑航油价格调整的因素。三天前,航空公司通常使用的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上涨300元,达到每吨5040元。而与去年3月相比,航油价格已整整上涨1330元。从去年8月1日起,民航总局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自去年10月15日起相应提高。
据透露,航空公司提出的申请方案是800公里以下航线征收5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100元。尽管这次附加费上调幅度不是很大,但业内人士预测,国内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是必然趋势,航油价格很可能还会继续上调,届时燃油附加费也将水涨船高。
我国从2000年开始对国际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2004年4月《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实施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一度被取消。此前,航空公司一边嚷嚷提高燃油附加费,一边又抛售二折、三折特价票争抢客源的现象屡屡出现,令消费者大为反感。民航专家指出,航空公司完全寄望于燃油附加费化解成本风险并非明智之举。未来几年,国际油价仍可能继续在高位波动,航空公司只有全面挖掘潜力压缩成本才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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