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31日讯日前,怀宁县高河镇某休闲中心老板竟手持一张签单,来到怀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索要嫖资,这让在场的民警感到非常“震惊”。
这名老板声称,此签单系一名持有“怀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某中队某队长”名片的刑警,两日前在其美容店嫖娼后所留。 经过对名片的辨认,该刑警大队并无这位老板所说的“刑警”。考虑事关公安民警的形象,民警决定对此案进行详细调查,经过近20天的取证,侦查员迅速锁定高河镇无业人员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3月23日夜将陈某抓获。
据审讯交代,陈某自2005年6月以来,先后以怀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某中队中队长、侦查员等名义,在该县高河及月山等乡镇一带的美容店、饭店及百货商店,以向老板透露“内部信息”和“日后关照”等为诱饵,索要现金、嫖娼等达数10次,性质非常恶劣。
此次作案的时间是在3月15日晚9时许,陈某来到高河镇某美容店,找到老板王某开房间,并嫖宿至次日上午9时多离开。他还拿出“名片”,并留下欠条,让王某自行去刑警大队办公室找会计结账。王某不同意,陈某只好答应一起前去拿钱。当日上午10时许,两人来到怀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陈某让王某在楼下等候,他一人进去拿钱,以免引人注意。可是王某在楼下等到12时,仍未见到“警察”送钱来,只好亲自上楼索要费用,这才发生了开头荒唐的一幕。(来源:安徽市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