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光通讯员唐萌)为讨回自己被骗的价值2.5万元的手机充值卡钱,一受害人竟然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使自己由讨债人变成了违法人。近日,这名受害人被民警依法传唤。
2005年11月21日、22日,环翠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相继接到受害人鞠某、邓某、赵某报案称:王某采取赊卖手机充值卡的手段骗取总面值2.5万元的手机充值卡500张,及以预付定金购买手机充值卡的方式骗钱。 接到报案后,环翠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并经多方调查、严密布控等手段,于今年2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仅对自己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交待了在逃亡过程中曾被受害人鞠某发现,并私自将其拘禁于一家宾馆的房间里,限制其人身自由达60多小时,令王某找人前来送钱,才让王某回家。后来,王某借故逃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案后警方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时机。
警方经查证属实后,将上述参与非法拘禁他人的鞠某等传唤到公安机关,对其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给予了相应处理。警方提示公民:在遇到非法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报案,严禁擅自动用民间力量予以处理,否则会触犯法律。 |